棚改带动投资超10万亿 推PPP模式引社会资本
“从目前地方反映情况看,棚改面临的突出困难有两个,一个是资金缺口大,一个是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9月2日,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刘霞在中国政府网访谈时如是表述。
一方面,目前待改造的棚户区多数为位置偏远、市场化运作难的“硬骨头”,新预算法实施后,棚改融资机制亟待创新,也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融资难”。
另一方面,近几年,棚改在建工程较大,配套基建的任务也很重,缺口较大,从而存在后续居民无法及时入住的情况。
对于棚改的资金来源,刘霞称,主要是三个方面,中央的补助资金、地方政府投入的财政资金和市场融资。
2015年的全国棚户区改造任务580万套,根据住建部的统计,上半年,棚户区改造已经开工了389万套,占比67%。
“从财政投入、信贷支持等方面的条件看,这个目标任务也是可以实现的。”刘霞称。
下一步,刘霞称,住建部将创新融资体制机制,推广特许经营等各种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促进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加快建设。
带动超10万亿投资
根据住建部的数据,2008年至2012年的5年间,全国各类棚户区改造共开工1260万户,过去的2013至2014年改造各类棚户区820万套,已经属于改造力度较大的时期。由此不难看出3年1800万套的棚改任务之重。
“3年改造1800万套任务,考虑了多方面因素,一是与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目标衔接,二是考虑了地方的实际需要。”刘霞详解大规模开启棚户区改造的内在逻辑。
据介绍,住建部曾对棚户区改造有一个摸底调查,地方待改造的棚户区还有2000多万套,其中还不包括部分城中村和危房、建制镇的棚户区。
除了考虑1亿人的安居和地方的实际需求,刘霞也解释棚改任务大幅增加的另一个逻辑,适度增加棚改规模,能够发挥拉动内需、促进投资、去除存量商品住房、稳定房地产市场的积极作用。
“考虑到棚户区改造与房地产业密切相关,而房地产业链长且波及面广,房地产业对金融保险业、建筑业、机械工业、电器机械、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等40多个产业有着显著带动效应。”上海财经大学不动产研究所执行所长陈杰介绍,按照业内提出的房地产业对40多个产业的总带动效应为1.416计算,则可带动相关3万亿投资额,总共会带动5万亿的投资。
“如果再考虑通过财政支出、企业债券等其他融资渠道对棚户区改造的投资资金,以及要高一个数量级的棚户区基础设施投资资金,则棚户区改造带动投资额预计远超过10万亿元。”陈杰称,这无疑将成为我国未来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驱动力量之一。
根据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的预测,2015-2017年,仅改善棚户区居民住房方面的投资就可以带动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加约2个百分点左右,进而拉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0.4个百分点左右,提高GDP增长率0.2个百分点左右。
力推PPP模式参与棚改
刘霞称棚户区改造进展比较顺利,完成2015年年度任务问题不大。
不过,从目前地方反映情况看,刘霞称,棚改依然存在资金缺口大、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突出困难。
对于棚改的资金来源,刘霞称,主要是三个方面,中央的补助资金、地方政府投入的财政资金和市场融资,下一步,住建部将创新融资体制机制,推广PPP模式促进棚户区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加快建设。
陈杰认为,大胆推进棚改融资机制的创新无疑是必由之路。
“随着新预算法对地方政府财政支出行为与借债的严格限制,原来依靠土地财政和地方投融资平台负债的棚改方式越来越难走通,因此,PPP模式在棚改中的运用已经是大势所趋。政府将来对棚改的财政支出也要通过走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融入到PPP中。”刘杰认为。
针对目前我国棚改实施主体投资动力减弱等问题,刘杰建议,如在政府的主导下,通过财政、税收、贷款、土地政策、信用担保等方面政策支持,以及对棚改、房地产开发、配套基础设施、公共事业与管道收费等项目进行打包,通过做大利润池和拉长特许权周期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同时需要通过推进资产证券化ABS来让社会资本有机会退出,免除后顾之忧。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表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是一种新的创新模式,意味着住房保障领域正从过去较多由政府直接供给,向未来更多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方向转变。(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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