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福生科第三大股东清空持股 禁售令取消后方能交割

来源:大众证券报 作者:陶炜 2015-08-27 1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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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万福生科(300268)的第三大股东即将清空全部的持股。

公司公告,公司股东宁波永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宁波永道”)于2015年8月26日分别与自然人仇越红、郑贤娟、周小平、褚佩妮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协议方式共计向上述四名自然人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5037594股股份,占万福生科总股本的11.22%,减持均价为11元/股。在转让完成前,上述四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仇越红、郑贤娟、周小平分别受让300万股,各占公司股份的2.24%,褚佩妮受让剩余603万余股,约占公司股份的4.5%。转让完成后,宁波永道不再持有万福生科任何股份。

由于证监会的重要股东禁售令,宁波永道的这一减持行为进行了特殊的设计。公司在公告中表示,根据中国证监会【2015】18号公告,“从 2015年 7月 8日起 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宁波永道此次协议转让的股份交割手续将安排在上述期限届满,并经监管部门批准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

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此前曾在8月6日报道,面对证监会禁止5%以上股东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股份的规定,一些公司的重要股东选择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来绕过限制。不过,这些协议转让的行为,有可能会在过户时遇到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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