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神集团(000790)周一晚间公告称,公司就与都江堰市土地储备中心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公司土地补偿款7969万元及违约金。
公告显示,华神集团于2015年4月28日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都江堰市土地储备中心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一案诉讼资料。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案件受理通知书》。
华神集团表示,公司与都江堰市土地储备中心于2013年11月25日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合同》,约定以1.3亿元收回公司15.72万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合同约定都江堰市土地储备中心于2013年12月20日前向公司支付首批补偿款5000万元。于2014年5月31日前向公司支付第二批土地补偿款计3984.5万元。剩余补偿款3984.5万元于2014年9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若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付款或延期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每逾期一天,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按日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3亿元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此前,都江堰市土地储备中心未能按约如期支付第二笔款项、第三笔款项。且在收到律师函后既不付款亦无任何答复。
公司表示,本次诉讼所涉土地收储款7969万元2014年度已按公司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398.45万元。本次诉讼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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