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星股份公告,根据江阴市城市规划的总体安排及江阴市工业企业退城搬迁等相关规定,江阴市土地储备中心代表江阴市人民政府要求公司对江阴市澄张路18号(现梅园大街202号)地块进行退城搬迁,2018年8月6日,公司收到江阴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全部搬迁补偿款人民币71,516,900元。上述搬迁补偿款在扣除相关成本及费用支出后,将确认为资产处置收益,并将计入公司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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