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38上市公司今年收到罚单 股民欲就*ST国创索赔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桂小笋 2015-04-17 09:50:0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信息披露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的基本方法,因此,信息披露的及时、客观、准确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还是有一些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上未能尽责,受到了监管部门的处罚。

Wind数据统计显示,今年以来,两市共有38家公司收到罚单,其中,多数公司被处罚,原因就在于一些重要信息披露存在偏缺。而由于一些公司信息披露缺失构成虚假陈述,也为公司引发了后续投资者索赔的隐患,例如,在今年4月9日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ST国创,未来就可能会出现投资者向公司索赔的情况。

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介绍,目前陆续有投资者咨询索赔的相关事项。

资本腾挪埋雷

*ST国创的公告显示,2012年5月4日,公司与江苏帝普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帝普”)、陈世达签订《合作备忘录》,约定公司推进定向增发股票购买美国TPI公司资产(美国纳西煤矿资产)事宜。无论定向增发是否成功,陈世达都承担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相关费用。江苏帝普为收购美国纳西煤矿资产的运作平台和定向增发相关工作的实施平台,指定其上海分公司为具体的费用代收方和代付方。

2012年6月20日,陈世达、贵州阳洋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洋矿业”)、*ST国创签订《委托融资协议书》,约定陈世达委托阳洋矿业融资10亿元,用于参与认购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份额以及定向增发收购资产的费用,*ST国创为陈世达提供监管账户,并对此次融资资金进行监管。同日,阳洋矿业、上海优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优道”)、*ST国创签订《融资服务框架协议》,约定阳洋矿业委托上海优道融资10亿元,公司为阳洋矿业提供监管账户。

2012年2月22日,*ST国创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全资收购江苏帝普的议案。2012年4月1日,江苏帝普在上海设立分公司(法人独资)。*ST国创2012年年报中列示江苏帝普为*ST国创全资子公司,但*ST国创未将江苏帝普上海分公司为实现备忘录和两协议的账户资金往来、费用纳入到会计核算,导致国创能源2012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增加约119万元,其中资产增加约97万元,负债减少约23万元。

2014年4月30日,*ST国创对2012年财务报告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调整后2012年公司虚增利润占当期(2012年度)净利润的72.28%。

耍财技违规非个案

对于这种行为,监管部门给公司及多名时任高管开出了罚单,而耍财技的行为,却为投资者带来了“苦果”。

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向《证券日报》记者介绍,基于《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根据《证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2013年3月12日至2014年3月18日买入*ST国创且在2014年3月18日未全部抛售的、当时存在亏损的投资者,均可依法索赔。目前,我们已接到不少投资者前来咨询索赔事宜。”

耍财技粉饰财务报告而后东窗事发的,不止*ST国创一家公司。

从Wind数据统计显示的结果可知,在今年被处罚的上市公司中,多家公司被罚事由,皆与财务来往有关。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退市新亿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从短期技术面看,近日消息面活跃,主力资金有介入迹象,短期呈现上升趋势。公司质地一般,市场关注意愿增强。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