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证券要闻 - 正文

记者观察:愿证券维权不再立案难

来源:大众证券报 作者:陶炜 2015-04-15 09:19: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露笑科技的投资者索赔案,于昨日获得了杭州中院的受理。不论案件最后审出来是什么结果,我都想为杭州中院点个赞。仅凭快速立案这一点,杭州中院就走在了前面。

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多年来关注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深知中小投资者维权之艰难。仅以立案一项来说,就往往会耗费维权者的大量时间和心力。有些地方法院对投资者的索赔要求,使用了既不受理也不驳回的“拖”字诀:材料法院也收,但是不给立案通知书,而是把起诉书往旁边一放,先拖着,等到诉讼时效快到期了,再来受理并审理。这样一来,观望中的股民常常会因为得不到相关的信息而丧失了维权的信心,放弃了维权,错失了保护自己利益的权利。

在五粮液维权案中就曾有过这样一幕:某律师开始去起诉时,带了一千多万的诉讼标的,但是法院没有当即立案。等到法院通知受理立案时,部分投资者已经不再相信自己能够成功索赔,不愿意交诉讼费,放弃了起诉。最后,该律师手上案件的起诉金额只剩下三四百万元。最终经调解,五粮液向坚持到最后的141名股民一次性支付1344.27万元赔偿款。但那些已经放弃索赔的投资者,却无法再拿回应该属于自己的钱。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江浙沪一带、北京、广州等地的法院,立案通常较快,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此前征集的佛山照明索赔维权与现在还在征集的华鑫股份、汉王科技等公司的索赔维权因此受益;但在某些地区的法院那里,立案难于上青天。

国务院办公厅曾专门颁发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保护中小投资者,健全赔偿机制。如果由于某些地方的拖延,让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护,这也会影响投资者们投资股市的信心。

今年2月,最高法院颁布了最新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其中提到要落实立案登记制,保护当事人的起诉权。我们希望,立案登记制度能够尽快在证券索赔领域得到落实。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佛山照明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