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动农业稳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二十三)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坚持“三农”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今年粮食产量要稳定在5.5亿吨以上,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坚守耕地红线,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进土地整治,增加深松土地1333万公顷。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加快新技术、新品种、新农机研发推广应用。引导农民瞄准市场调整种养结构,支持农产品加工特别是主产区粮食就地转化,开展粮食作物改为饲料作物试点。综合治理农药兽药残留等问题,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农业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科技部、统计局、粮食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林业局、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负责)
(二十四)进一步加强新农村建设。突出加强农村道路建设,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0万公里,全面完成西部边远山区溜索改桥任务。力争让最后20多万无电人口都能用上电。以垃圾、污水为重点加强环境治理,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保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势头。(发展改革委、农业部、水利部、扶贫办、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能源局、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林业局、海洋局等负责)
(二十五)积极推进农村改革发展。1.在稳定家庭经营的基础上,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农业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质检总局、人民银行、林业局、供销合作总社等负责)2.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审慎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试点。在改革中,要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农民利益有保障。(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林业局等负责)3.深化供销社、农垦、种业、国有林场林区等改革,办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林业局、科技部、质检总局、水利部、粮食局、供销合作总社等负责)4.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改进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办法。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管理。强化惠农政策,增加支农资金。(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审计署、扶贫办、统计局、林业局、粮食局等负责)
(二十六)继续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今年再解决60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让农村居民喝上干净水。(水利部、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林业局等负责)
(二十七)继续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深入推进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今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人以上。(扶贫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教育部、科技部、卫生计生委、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统计局、林业局、旅游局、能源局、中国残联等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