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广东明珠前独董短线交易被罚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王雪青 2015-01-12 13:28:3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上缴收益、交易所通报批评、证监局行政处罚,广东明珠前独董的一场短线交易惹来不少“后患”。

广东证监局1月9日披露,2012年11月16日至2014年11月20日,周灿鸿任广东明珠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4年8月5日至7日,周灿鸿利用其本人名下证券账户持续买入广东明珠股票4.85万股,成交金额56.57万元。2014年8月8日至15日期间,周灿鸿先卖出广东明珠股票,后又发生多次买入、卖出广东明珠股票的行为,累计分9笔卖出广东明珠股票11.35万股,成交金额145.04万元;分10笔买入广东明珠股票9.21万股,成交金额117.23万元。

证监局认为,周灿鸿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有关禁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违法行为。故决定:对周灿鸿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而根据上市公司公告,广东明珠董事会已于2014年10月28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周灿鸿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灿鸿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该辞呈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截至2014年12月8日,周灿鸿已将该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8.90万元全部上缴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广东明珠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