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停牌1个月后,深能源公布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其对价安排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3股股票、2.52元现金及能源集团免费派发的9份百慕大式认沽权证,整个对价水平相当于10送2.5股。
据悉,深能源大股东能源集团将派发43768.4563万份认沽权证,认沽权证的存续期为6个月,每份认沽权证的持有人有权在行权日按6.56元/股的价格,向能源集团出售1股深能源股票,行权日为认沽权证存续期的最后五个交易日。
若认沽权证到期全部行权,能源集团最大现金流出约为28.71亿元。截至2004年12月31日,能源集团合并口径的资产总额为208亿元,所有者权益为80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1.37%,被认为具有履行认沽权证义务的能力。为履行对价安排,能源集团承诺,将根据深交所的有关要求,在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之前,取得深交所认可的金融机构对认沽权证行权所需要的资金提供的足额履约担保函。
此外能源集团还承诺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分红议案,2005年至2007年度公司每年的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并保证对该议案投赞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