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应新证券法和市场形势的变化,上证所在交易规则的修订中,对交易品种、交易方式等原有的限制及其他制度都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增加权证这一可交易新品种,对于市场、股改具有重大意义。
近日,由耿亮理事长主持召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三届理事会第26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修订稿),并要求在上报证监会批准后发布施行,此次会议还深入讨论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修订稿)。
据了解,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由于两法做了较大的修改,为证券市场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更宽广的空间。而本次理事会会议审议和讨论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修订稿)、《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修订稿)正是为了更好地与新修订的两法进行衔接,这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积极、全面贯彻落实两法的一个具体行动。
据上证所交易管理部近期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顺应新证券法和市场形势的变化,上证所在交易规则的修订中,对交易品种、交易方式等原有的限制及其他制度都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其主要内容包括,第一,增加权证这一可交易新品种,对于市场、股改具有重大意义。第二,纳入协议转让方式,扩大了上证所提供交易服务的范围。第三,增加交易系统的订单类别,也就是根据不同投资者的具体需求,确定不同的交易下单模式。
此外,新交易规则还在差异化管理、股票复牌引进开放式集合竞价、大宗交易引进意向申报等方面进行了革新,日后可针对不同的品种和市场发展需求搭配使用各种不同的交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