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6月16日消息:据东方早报: 沪深证券交易所日前宣布将推出“权证产品”以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后,昨日各券商研究部门纷纷发表报告,预计权证可能有三种实施方式。另据记者了解,股权分置改革有望引入“一揽子”方案,今后上市公司可能引入一个既有权证、又有送股、派现的“打包”方案,供流通股东选择。
中金、申银万国、联合证券、招商证券等认为,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引入“认沽权证”和“认购权证”最为合适。
方案一:认沽权证
该方案是指:非流通股股东免费向每位流通股股东发送与其持有的流通股数相同的权证,同时规定权证的行权价为该股过去一段时间的均价或均价修正价。权证发行上市后,全部非流通股同时获得流通权。届时,流通股东有权按行权价与当时股价的差额,从原非流通股股东处结算现金,或以当时股价之比换取股份。同时,流通股股东可以选择一定时间行权,通过二级市场交易获益,这是权证为流通股东设立的第二条获利通道。
例如,认沽权证的行权价为6元,权证上市后(即全流通后),股价市值为4元,流通股股东则有权凭借权证从原非流通股股东处换取2元的现金结算,或换取0.5股股份。
方案二:认购权证
该方案是指:非流通股股东免费向每位流通股股东发送与其持有的流通股数相同的认购权证,同时规定权证的行权价为该股的净资产值。权证发行上市后,全部非流通股同时获流通权。届时,流通股东有权按认购权证规定的行权价,向原非流通股股东认购其手中市价的流通股。
例如,认购权证的行权价为2元(每股净资产值),权证上市后(即全流通后),股价市值为5元,流通股股东则凭借权证向原非流通股股东以2元的行权价买回5元市值的流通股。
但申银万国分析师杨国平指出,认沽权证对非流通股股东的风险较大。如股价被人为无限压低,非流通股东则需支付更多对价。因此相比之下,认购权证可能更受欢迎。
方案三:分批流通
还有专家建议,非流通股股东可以希望流通的非流通股为标的,向流通股股东免费发送对应数量的认购权证;行权得到的标的股票上市流通;非流通股股东不得交易其发行的权证。
例如,某上市公司总股本为30亿股,其中非流通股20亿股,流通股10亿股,非流通股东首次准备将5亿股流通,为此向流通股东免费发送5亿股认购权证。如果到期有3亿份权证被执行,则对应的3亿股股票成为流通股,其余17亿股仍不流通;以后如果非流通股东还想再将其中4亿股流通,须再发行4亿份权证,新发行权证的条款可根据当时市场情况与首批权证有所不同。
分析人士还告诉记者,今后股权分置方案还有望引入一个包括各种方式在内的“一揽子方案”,比如提供送股、认购权证、认沽权证、现金支付等多种金融品种供流通股股东自由选择。而选择余地扩大后,两方达成一致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加。
上海荣正投资公司董事长郑培敏昨天告诉记者,目前第二批约10家上市公司试点方案正在积极商定中,预计本月月底可推出,其方案也将更趋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