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7月7日消息:据21世纪经济报道,“蹊跷巨额贷款”。
社保基金入股、财政部增资、外资大行的角逐,不良资产的剥离,上市钟声的一步步临近……这一切,让不喜张扬的交通银行,不自觉地成为中国银行业改革舞台上的又一主角。
所有人都在注视,包括银监会。
2004年6月底,记者获得了有关交行上海分行所谓“违规”发放三亿元巨额贷款的部分资料。上海银监局对此事调查也告完结,并出具意见,将此一事件列为上海分行“授信业务的管理存在缺陷”的典型。而这三亿元所指向的贷款对象,则是刚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和虚报注册资本罪决定执行罚金人民币4000万元的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与交总行大厦隔黄浦江相望的上海分行,到2003年其总资产约900亿元(占交行总资产约十分之一),利润额约为13亿元,为交通银行全系统内最大分行。知情人士称,2003年4月29日,交通银行上海分行与农凯集团签署了一份银企合作协议。次日,后者旋即提出三亿元(半年期,用于购买电解铜)贷款请求。“当天下午,贷款发放到账。”据交行内部人士称,对该笔三亿元的巨额贷款上海分行没有采取任何抵押、质押措施。
上海金融界一位业内人士称,在交行放款前,已有另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刚刚退出一个对农凯集团5亿贷款的项目。
知情人士指出,按照交通银行内部的信贷业务流程,三亿元贷款从申请到发放一天内“搞掂”,十分少见。
普华永道参与改进交行信贷流程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1999年,财政部曾与世界银行签署了一笔价值150万美元的“赠款协议”,用于聘请咨询公司帮助中国中小银行改进信贷流程。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和世界银行专家的比较和评估,交通银行被确认为唯一受援银行;普华永道受聘具体实施这一被称为“加强交通银行信贷流程”的项目。
2000年,该项目付诸实施并首先在郑州和深圳分行试点。交通银行成立了由副行长乔伟挂帅的领导小组,以及由总行授信部、风险部、公司部、电脑部、财会部等专业人士组成的世行项目小组,授信部总经理吴国民为组长。到2003年,该项目已经在包括上海分行在内的整个交通银行系统内推广。
普华永道的方案中,包括了在分行层面实施的诸多信贷政策原则要求,诸如设立“信贷执行官”,并统一分管风险管理系统;放款流程与授信申报、审查、审批流程相分离等等。
在上述原则的基础上,交行世行项目小组细化设计了信贷组织机构等8大信贷政策,统一设计了信贷执行官、贷审会(贷款审查委员会,审查经授信管理部门初审后需提交贷审会审议的授信业务的风险程度,并向高级信贷执行官提供审查审批意见)、风审会、授信管理部门、市场营销部门、风险资产管理部门、放款中心在新流程中的职责,将信贷执行官推上了风险管理系统负责者的岗位,行长不再承担信贷责任。
知情人士称,按照交通银行的上述操作流程,对一个企业的首笔贷款,需要先经由基层支行信贷员对企业进行贷前调查,信贷科长、授信科长、支行分管副行长审查,并由支行行长主持召开信贷讨论会,通过后再报分行审批。分行受理后,再经授信审查员、审查科长、副处长、处长四道程序,然后送达分行贷审会集体讨论,贷审会9名成员中如有2名否决即不能获通过。
该人士透露,“正常情况下,一个企业的首笔贷款没有半个月时间的审查,是下不来的,即便是放款,还要在放款中心进行政策性、合规性审查,至少又两个工作日,更况是三亿元的贷款,过程将可能更长一些。”
知情人士透露,2003年4月30日下午1点30分左右,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就农凯集团3亿元贷款申请召集贷审会成员紧急碰头。由于事出突然,有关企业情况资料来不及下发到贷审会成员手中,“只是当场介绍了该企业的情况”。
至于日后被上海银监局查出的该笔贷款被挪用作股权融资一事,实际上在当天的贷审会上就已经不是秘密。知情人士称,5月8日曾有数位贷审会成员以此为由提出反对意见,但由于所谓三亿元购买电解铜的贸易“合同、发票齐备”等种种原因,这些成员最终投了赞成票。就上述说法,记者未能从交行上海分行方面得到证实。
知情人士还透露,另有一笔5000万对农凯贷款,是在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拘捕前后的5月28日投放的。不过还能让交行有关责任人庆幸的是,在2003年6月4日农凯案曝光后,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方面及时采取了冻结相关股权等补救措施。而未经交行方面确认的消息称,上述两笔共计3.5亿贷款,在展期后已经归还1.5个亿,逾期的2亿元贷款也已经有一家在上海的企业代为按期支付利息。银监局摸底
然而,这样一个基本可以交代过去的结局,未能瞒过银监局的眼睛。
知情人士称,在上海银监局银监发?2004?102号文“关于对交通银行上海分行2003年度监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上述对农凯集团的3亿元贷款被作为典型,来说明交行上海分行“授信业务的管理存在缺陷”。
据记者了解,该“意见”下发后曾在上海分行处级以上管理人员会议上宣读。
业内人士称,1996年8月1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至今生效的《贷款通则》的第二十条第三款明确提出“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同时,在2004年4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1996年版《贷款通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中,第23条第二款也指出,借款人使用贷款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违反国家规定以贷款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册验资或增资扩股”。
除此之外,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2001年7月18日,交总行副行长乔伟在直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会议上曾重申包括“严禁发放股本性和投资性贷款”(第四条)在内的业务经营管理上的“十八个严禁”。
至于目前可能的“问责”,知情人士称,要看信贷风险出现在问题贷款发放的哪一环节。
按照交通银行2003年年报披露的分行层面信用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及其职责划分,风险资产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包括逾期贷款在内的所有问题贷款的处置方案。但据知情人士称,贷审会与风审会在人员上有一定交叉。
交行之惑
尽管包括银监局和交总行的管理层都把各种“制度”视为关键,但发人深省的是,在关键时刻,所谓“制度”似乎并没有像人们想象当中那样发挥强有力的约束作用。
一位知情人士曾在私下的场合向记者解释了所谓信贷执行官制的另外两重作用,“一方面是形式主义。另一方面也是推卸责任的工具。”
而在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内部,则盛传担任该笔3亿元贷款信贷执行官的上海分行副行长郑良玉,在非公开场合曾抱怨,(发放这笔贷款)“像是吞了只苍蝇”。
另据透露,刚刚上任的交总行董事长蒋超良在一次总行内部会议上更抨击交通银行的企业文化为“官场文化”。
在上海银监局(2004)102号文中,将交通银行作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并以数据描述了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在“同类项”中的水平。
数据表明:除中间业务收入占比高于股份制银行平均值外,交行上海分行在人均资产、人均存款、人均贷款、人均营业收入、人均经营利润等五项业务指标上,均落后于股份制银行平均值。
相反,该行的不良贷款率(五级分类口径)却要高出股份制银行平均值近一个百分点。
更重要的是,唯一领先同业指标的中间业务,又不幸包括了代理德隆系所属金新信托的8600万元乳品信托计划。
来自同业的统计数据表明,自2001年底到2003年5月底,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的人民币和外币存贷款绝对值保持增长,但市场占比、尤其是存款业务占比表现平平。
尽管以上种种还远不是上海银监局监管意见之全貌,有市场人士称,希望这已经是上海分行乃至整个交行系统中最灰暗的一个棱面。
未来,改制乃至上市,能将交行从现行的路径扳到改革者预想中的轨道上来么?
“关于对交通银行上海分行2003年度监管意见”部分要点:
——部分贷款的审查流于形式。在对农凯集团3亿元贷款的审核中,申请时间、授信业务分析报告的完成时间、支行信贷员、科长、行长、信贷讨论会对该笔授信业务的初审时间、分行授信部、贷审会对该笔授信业务的复审、决议时间、授信项下的审批、贷款发放时间都是在2003年4月30日。对一笔金额达3亿元的贷款而言,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程序,有悖常规,不符合审慎性原则。
——对大额贷款未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交行上海分行)市西支行明知华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农凯集团的关联企业,在贷款审查时仍接受华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该笔3亿元贷款的保证,没有采取任何抵押、质押等风险防范措施,风险控制不利,最终导致信贷风险。
——未对贷款用途进行严格的跟踪检查,放任企业将贷款挪作他用。农凯集团的3亿元贷款,申请用途为购买电解铜,但在放款当日3亿元资金就经多次转账,最终被划至现代创新控股有限公司在交行北京分行和平里支行的账户,用于当日对北京汽车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贷后资金控制不严。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还提到了周正毅曾投资参股的上海机械进出口公司的2228万元贷款的有关问题。
“意见”称,(交行上海分行)对明显缺乏还款能力的企业发放借新还旧贷款。如对上海机械进出口公司2228万元贷款,在明知该公司出口规模和盈利能力大幅度滑坡、且有较大亏损和担保人拒绝履行原有担保债务的情况下,没有要求追加担保和质押,也没有采取清收措施。
记者 马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