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0月10日灵康药业(603669)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山市监处罚﹝2026﹞104号
- 被处罚当事人: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1.执法人员于2026年6月23日对举报线索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检查情况制作的现场笔录1份、照片1张,视频资料2份,认定当事人在其官方上宣传用语涉违虚假广告行为。2.当事人提交的情况说明及整改后的截图一张,认定当事人积极整改违法行为。3.当事人提交的广告制作费收款收据及询问过程中自述该涉案化妆品广告制作费100元,认定该涉案化妆品广告制作费100元。当事人称引用博鳌超级医院官网宣传用语是因为当事人母
- 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300(叁佰)元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山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10月1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