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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港集团:现金流量表取得的投资收益主要为公司收到的各合联营企业等派发的现金股利

证券之星消息,上港集团(600018)09月30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尊敬的董秘,您好!公司 2026H1 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 42.25 亿元,但现金流量表'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仅 12.59 亿元(2025H1 为 22.63 亿元,同比 -44.4%)。请问:① 这 12.59 亿元中,来自邮储银行、上海银行、东方海外各是多少?② 公司的分红决策是以'归母净利润'还是以'可自由支配的经营现金流'为基准? ③ 若权益法投资收益的现金转化率长期只有 30% 左右,30% 的分红率承诺是否已经接近公司的现金能力上限?

上港集团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现金流量表取得的投资收益主要为公司收到的各合联营企业等派发的现金股利,其中邮储银行、上海银行、东方海外具体分红情况详见其发布的相关公告。关于利润分配方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统筹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以及项目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也将不断提高自身竞争力,不断提升盈利能力和盈利水平,努力实现对投资者长期持续稳定的回报,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公告为准。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本文数据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责任编辑:陈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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