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9月29日收盘,英力股份(300956)报收于11.32元,上涨2.63%,换手率1.68%,成交量3.55万手,成交额4002.2万元。
9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4.0万元,占总成交额0.85%;游资资金净流入129.41万元,占总成交额3.23%;散户资金净流出163.41万元,占总成交额4.08%。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变更后经营范围新增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等多项一般项目,并调整《公司章程》相应条款。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六年九月修订,涵盖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通知与公告方式、合并分立减资清算程序及章程修改等内容。章程明确了公司注册资本、股份发行与转让规则、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及决策权限,规定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等治理机制,并对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作出具体规范。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考核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相关人员。考核分为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公司层面以2027–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目标,个人层面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行权比例。考核结果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评定,并经董事会审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实施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计划内容及激励对象确定符合相关规定,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等程序,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报告亦未被出具否定意见;上市后36个月内无违规利润分配情形;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激励对象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也不含独立董事;激励对象均未被列为不适当人选,且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10年,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行权日间隔不少于1年,每期行权时限不少于12个月,每期行权比例不超过50%;计划已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并发表意见,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数为708.00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9%。激励对象共计274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1.29元/份,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行权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业绩考核以2027年和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目标。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274名激励对象授予708.00万份股票期权,占公司总股本的3.29%,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行权价格为11.29元/份。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48个月,分两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及个人绩效考核挂钩。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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