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9月29日收盘,海新能科(300072)报收于3.39元,下跌0.29%,换手率0.4%,成交量9.35万手,成交额3192.95万元。
9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27.49万元,占总成交额7.12%;游资资金净流入108.88万元,占总成交额3.41%;散户资金净流入118.61万元,占总成交额3.71%。
截至2026年9月2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4.87万户,较9月10日减少892.0户,减幅为1.8%;户均持股数量由4.74万股增加至4.83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7.43万元。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19日。会议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共提名5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表决。会议登记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现场登记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李红杰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受过监管机构处罚或禁入措施,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姜哲铭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未发现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且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提名人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李红杰作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其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声明内容涵盖其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中介服务等独立性事项,并确认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受过监管处罚或市场禁入,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上市公司且在公司连任未超过六年。其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
姜哲铭作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且未受过证券监管机构处罚。本人承诺将勤勉尽责,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吴盛富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提名人确认吴盛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发现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且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
吴盛富作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经验和能力,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且未受过相关监管处罚。本人承诺将勤勉尽责,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6年09月2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提名祝贺、孔德良、邓运、封晓刚、张蕊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姜哲铭、吴盛富、李红杰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均具备任职资格,其中李红杰为会计专业人士。邓运、封晓刚曾分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和监事,熟悉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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