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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公司于2026年2月实施第四期回购股份计划将用于股权激励

证券之星消息,林洋能源(601222)07月07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董秘,你好。我发现几乎全部的投资者对贵司的大股东及管理层表现非常失望,对于贵司股价脱离大盘和涉及板块走出独立下跌行情而贵司却拿不出有效的措施行为感到异常失望,对于贵司的舆情管理感到极度失望。贵司近两个月没有进行继续回购行动,是不是表示贵司回购已经结束了?结束就请公告,没有结束就请行动起来,否则时间拖的越久,投资者愤怒会越剧烈。
林洋能源董秘:您好,公司于2026年2月实施第四期回购股份计划将用于股权激励,绑定核心骨干与公司利益,构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发展共同体,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内生动力。截至2026年6月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557.24万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比例为1.25%,支付的总金额为15,922.6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期限为2026年2月9日至2027年2月8日,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将继续在合规前提下推进已披露的各项举措,并以经营质效的提升作为市值管理的根本,全力以赴推动公司价值回归。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投资者:卖BT电站的20亿利润计入二季度,那么二季度业绩是否是大幅增加的,是否有预告?如果计划有预告,请早点发出来。我们实在忍受了太久的股价下跌了,能否让广大股民看到一点业绩转折的希望。
林洋能源董秘:您好,公司出售下属子公司股权的相关事项按照协议约定在正常履约过程中,具体收入确认将严格遵循会计准则处理。截至2026年7月1日,已收到本次交易对方支付的第一笔股权转让款29,470万元,即股权转让对价的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若达到相关标准,公司将按照规则要求披露业绩预告。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告为准。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投资者:你好董秘,请问一下在今年大盘屡创新高,板块涨幅不错,相关企业也都有一定程度的上涨的前提下,贵公司股价却接连下跌,而且跌幅较大。请问这种情况正常吗?是否有故意打压股价,恶意炒作的嫌疑?后期怎么提振股价回报股东
林洋能源董秘: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持续关注。公司于2026年2月同步推出第四期股份回购计划(1.5亿元至3亿元)及控股股东增持计划(5,000万元至1亿元),形成“回购+增持+注销+估值提升”的组合拳。截至2026年6月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557.24万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比例为1.25%,支付的总金额为15,922.6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期限为2026年2月9日至2027年2月8日,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将继续在合规前提下推进已披露的各项举措,并以经营质效的提升作为市值管理的根本,全力以赴推动公司价值回归,以实际经营成果回报各位投资者的信任。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有关公告为准。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本文数据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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