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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泰汽车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证券之星消息,3月27日众泰汽车公开信息显示,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韩必文、法定代表人王伊安、李立忠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汽车或公司)重整计划安排,公司应分别于2023年12月21日、2024年12月21日、2025年12月21日、2026年12月21日偿还重整留债本金的10%、20%、30%、40%。2025年12月21日,众泰汽车及子公司新增到期未偿还债务本金合计6,946.11万元,公司直至2026年1月27日才披露上述事项。

处罚决定如下:
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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