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30日收盘,长城汽车(601633)报收于22.5元,下跌0.49%,换手率0.2%,成交量12.46万手,成交额2.81亿元。
12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6.38万元,占总成交额0.24%;游资资金净流入38.78万元,占总成交额0.14%;散户资金净流入27.61万元,占总成交额0.1%。
长城汽车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6年度租赁类日常关联交易上限、与光束汽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计提2025年度长期激励基金、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等相关议案,并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后续临时股东会和A股、H股类别股东会议。
公司拟与光束汽车有限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6年向其销售零部件、模具等产品交易金额上限为269,640万元,采购车辆及零部件交易金额上限为300,800万元,提供研发服务交易金额上限为22,770万元,其他服务如咨询、IT、物流等亦设定相应上限,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长城汽车与魏建军先生及其关联公司签署补充协议,将2026年度长期租赁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由8,250万元上调至119,000万元,主要因预计向保定智能科技租赁资产金额约为108,103.34万元并预留合理缓冲空间,该调整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均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拟计提2025年度长期激励基金8,000万元,依据《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计提上限不超过当年净利润的3%,资金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部分用于购买公司回购股票或二级市场A股股票,该事项已获薪酬委员会与审计委员会认可。
长城汽车发布多份修订文件,包括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25年12月修订),明确激励对象范围、股票来源、授予价格、存续期、锁定期及分期解锁安排。其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7000万股,首次授予价格13.61元/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9687.50万份,首次行权价格27.22元/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标的股票不超过5,248,643股,受让价格13.61元/股。
公司拟调整2023年三项激励计划中2026年公司层面销量考核目标,由不低于249万辆调整为不低于180万辆,净利润考核目标保持不变,旨在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增强激励机制有效性,该调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将于1月21日召开,审议与光束汽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1月15日,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H股股东特别大会也将同步审议相关事项,该交易构成持续关连交易,获豁免独立股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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