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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大禹节水(300021)12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81.23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2-31 04: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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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2月30日收盘,大禹节水(300021)报收于4.67元,上涨0.21%,换手率1.9%,成交量16.56万手,成交额7703.88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2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81.23万元,显示主力对个股短期态度偏积极。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大禹节水于12月29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调整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通过率超99%。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6项新制定的治理制度,涵盖信息披露、高管薪酬、离职管理等方面,强化公司治理规范性。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为两家子公司合计提供7,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对天津子公司担保5,000万元,对北京慧图科技担保2,000万元。

交易信息汇总

12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81.2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61.6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219.55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浩宇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股东共303人,代表股份374,731,6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533%。会议审议《关于调整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9.0612%,反对0.8945%,弃权0.0443%,议案获通过。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出席会议股东共303人,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6.6533%。议案获得审议通过,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0612%,反对占0.8945%,弃权占0.0443%。中小股东中同意占46.4193%,反对占51.0539%。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会议表决通过了6项子议案,包括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各项议案均获全体董事同意通过,相关制度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发布公告,公司近期与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宁波银行北京分行分别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大禹节水(天津)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1年;为子公司北京慧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1年。上述担保事项已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24,676.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80,610.66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8.04%,无逾期担保情形。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明确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范围、内部管理程序及责任追究机制。制度依据《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可因不确定性、临时性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等原因暂缓或豁免披露,须经部门申请、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并做好登记与保密工作。已暂缓披露的信息在泄露或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披露。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原因离职的情形及程序。制度规定了离职人员的工作交接、离任审查、离职后的忠实与保密义务、股份转让限制等内容,并明确离职不影响其因任职期间行为产生的赔偿责任。对于擅自离职造成损失的,相关人员应承担赔偿责任。制度还规定了责任追究机制及董事会的解释权。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明确了问责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制度规定了包括未履行职责、工作不力、决策失误、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信息披露违规、内幕交易、违规买卖股票等在内的多项问责范围,并提出了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赔偿损失、调岗、罢免等问责方式。同时明确了从轻、从重处理的情形及问责程序,强调保障被问责人陈述申辩和申诉权利。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按季度发放;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岗位职责及考核结果领取薪酬。薪酬调整依据行业水平、通胀、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进行。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将减少或追回绩效及中长期激励收入。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旨在加强公司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对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的管理。制度明确了适用范围、保密义务、审批流程及外部单位的保密责任,要求对外报送信息需履行审批程序,并附保密提示函,接收方须签署回执。公司证券部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若因外部单位泄密导致信息泄露,公司应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并公告。制度还规定了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的交流。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选择性披露或泄露不宜公开内容,并需充分提示风险。公司证券部负责收集问题并拟定回复,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发布,必要时报董事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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