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26日收盘,国泰环保(301203)报收于32.36元,下跌0.68%,换手率1.22%,成交量5354.0手,成交额1740.6万元。
资金流向
12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40.1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80.1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40.06万元。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选举陈柏校先生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确认审计委员会由陈柏校先生、刘晓松先生、李东升先生组成,刘晓松先生为召集人,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议案。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以及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共12项子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否决议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9人,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7206%。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关于监事离任的公告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予以废止。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俞洪春、职工代表监事何小瑜、监事何云龙原定任期至2026年6月18日,其监事职务自然免除,离任后三人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公告日,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对其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贡献表示感谢。
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确认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公告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陈柏校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同时确认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陈柏校先生、刘晓松先生、李东升先生,其中刘晓松先生担任召集人,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何建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同日,何建刚先生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辞去非独立董事职务,辞任后继续在公司任职。其辞职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何建刚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5,455股,符合董事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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