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6日收盘,信捷电气(603416)报收于66.1元,上涨3.12%,换手率3.78%,成交量5.27万手,成交额3.4亿元。
9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143.38万元,占总成交额3.36%;游资资金净流出2007.57万元,占总成交额5.9%;散户资金净流入864.19万元,占总成交额2.54%。
江苏云崖律师事务所就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7名董事全部出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的议案》,确定2025年9月15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9.29元/股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26万股限制性股票。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留授予价格由20.16元/股调整为19.29元/股。
公司董事王洋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生效后,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洋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指出,信捷电气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9月15日,授予数量26.00万股,授予人数10人,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授予价格由20.16元/股调整为19.29元/股,系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息0.87元所致。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40%、30%、30%。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5个月。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信捷电气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相关事项已履行必要程序。公司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26.0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7%。授予价格因2024年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7元(含税)由20.16元/股调整为19.29元/股。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对象进行核查,确认激励对象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名单一致,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其亲属。委员会同意以2025年9月15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9.29元/股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26万股限制性股票。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会于2025年9月15日审议通过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的议案。本次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9月15日,授予数量26.00万股,授予价格19.29元/股,授予对象为10名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7元(含税),授予价格相应调整。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40%、30%、30%。公司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