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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方正科技(600601)7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11亿元,占总成交额12.01%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7-30 0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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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7月29日收盘,方正科技(600601)报收于6.12元,上涨1.16%,换手率10.23%,成交量426.67万手,成交额25.9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7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11亿元,占总成交额12.01%。
  • 公司公告汇总: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和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225名激励对象授予10,344.9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40元/股。

交易信息汇总

7月29日,方正科技的资金流向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3.11亿元,占总成交额12.01%;游资资金净流入6831.24万元,占总成交额2.64%;散户资金净流入2.43亿元,占总成交额9.38%。

公司公告汇总

方正科技第十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宏良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由于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相关权益,公司取消授予其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80.04万股。调整后,激励对象由228人调整为225人,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425万股调整为10,344.96万股。关联董事陈宏良先生、王喆先生回避表决,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7月29日为授予日,向225名激励对象授予10,344.9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40元/股。关联董事陈宏良先生、王喆先生回避表决,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方正科技第十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监事会认为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监事会确认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以2025年7月29日为授予日,向225名激励对象授予10,344.9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40元/股。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方正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相关权益,公司取消授予其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80.04万股,其余激励对象及其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且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公司和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以2025年7月2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25名激励对象授予10344.9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40元/股。

方正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受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2日发布。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29日14点30分在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人员包括登记在册的股东及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2079人,代表股份数1,633,421,114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1.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3.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并保存。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方正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29日在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召开,出席的股东和代理人共207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633,421,1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680%。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宏良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1.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票数1,595,553,019股,占比97.6816%2.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票数1,595,289,919股,占比97.6655%3.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票数1,595,327,819股,占比97.6678%

上述议案均获得超过三分之二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通过。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家燕、刘海伟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报告指出,2025年6月10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2025年7月11日,公司披露激励计划获得批复的公告。2025年7月23日,公司披露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3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激励对象人数由228人调整为225人,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425万股调整为10344.96万股。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符合授予条件的情形,授予日定为2025年7月29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还需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和办理后续手续。

方正科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为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2025年6月10日,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2025年7月11日,公司收到珠海市国资委同意实施该激励计划的意见。2025年7月23日,公司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无异议,并披露了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于同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7月29日,授予价格为2.40元/股,向225名激励对象授予10,344.96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方正科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多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包括2025年6月10日的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通过草案,7月11日披露获得批复公告,7月23日披露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7月2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董事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满足授予条件。授予具体情况为:授予日2025年7月29日,授予数量10344.96万股,授予人数225名,授予价格2.40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分三次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40%、30%、30%。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确认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无卖出公司股票行为。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的测算显示,总费用为38483.25万元,分摊到2025年至2029年。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和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方正科技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名单显示,董事长、总裁陈宏良获授406万股,占授予总量3.92%,占股本总额0.10%;董事、副总裁王喆获授144万股,占授予总量1.39%,占股本总额0.03%;财务总监周琳获授91万股,占授予总量0.88%,占股本总额0.02%;董事会秘书梁加庆获授83万股,占授予总量0.80%,占股本总额0.02%;中层管理、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其他人员不超过221人共获授9620.96万股,占授予总量93.00%,占股本总额2.31%。合计不超过225人,共获授10344.96万股,占授予总量100.00%,占股本总额2.48%。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授予价值不高于授予时薪酬总水平的40%,其他核心员工的权益授予价值由公司董事会合理确定。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

方正科技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十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此前,公司在2025年6月10日召开的第十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7月11日,公司披露了激励计划获得批复的公告。7月23日,公司披露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7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鉴于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相关权益,公司取消授予其80.04万股限制性股票。调整后,激励对象由228人调整为225人,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425万股调整为10344.96万股。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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