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21日收盘,长城汽车(601633)报收于22.44元,上涨2.33%,换手率0.5%,成交量30.92万手,成交额6.9亿元。
7月21日,长城汽车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4915.12万元,占总成交额7.13%;游资资金净流出2387.93万元,占总成交额3.46%;散户资金净流出2527.18万元,占总成交额3.6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长汽转债”)的保荐机构,对“长汽转债”回售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长城汽车于2021年6月10日公开发行3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48,797.26万元,债券于2021年7月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长汽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若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回售。2025年6月10日至7月21日,长城汽车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触发回售条款。回售价格为100.20元/张(含税)。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7月29日至8月4日,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8月7日。回售期内“长汽转债”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回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长汽转债”可选择回售,回售价格为100.20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含税),回售期为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4日,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8月7日,回售期内“长汽转债”停止转股。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满足回售条款而持有人未在回售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本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因回售期间“长汽转债”停止转股,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为:证券代码113049,证券简称长汽转债,停复牌类型为可转债转股停牌,停牌起始日2025年7月29日,复牌日2025年8月5日。风险提示: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20元/张卖出持有的“长汽转债”,截至目前,“长汽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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