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7日收盘,ST景峰(000908)报收于5.87元,下跌1.18%,换手率2.12%,成交量18.69万手,成交额1.09亿元。
7月17日,ST景峰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1550.9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479.3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071.59万元。
持有公司120,902,28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74%)的控股股东叶湘武先生收到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通知书,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申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处置叶湘武先生持有本案质押物的“ST景峰”股份8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9%。叶湘武先生将自2025年7月22日起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少公司股份875万股。本次强制执行期间为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10月21日。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情况产生影响。
2020年8月13日,叶湘武先生以其持有的公司1,000万股股票为子公司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对中国工商银行云岩支行逾期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依据民事判决书依法立案受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因三被执行人未履行给付义务,申请人申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处置叶湘武先生持有质押物的“ST景峰”股份875万股。被强制执行股份来源于2014年12月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强制执行期间为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10月21日,具体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本次股份变动未违反相关规定。股份变动时间、数量及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实际变动情况以最终法院执行为准。公司董事会将及时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督促叶湘武先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957.36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方的事项,公司将积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加强经营活动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作为被告方的事项,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积极协商相关资金问题。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部分案件尚未执行完毕,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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