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27日收盘,法兰泰克(603966)报收于10.29元,上涨2.29%,换手率5.8%,成交量20.84万手,成交额2.15亿元。
5月27日,法兰泰克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1702.5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393.0万元;而散户资金则净流出2095.51万元。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于2025年4月26日公告了召开通知。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6日14:00在江苏省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汾越路2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的交易时间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33名,代表公司股份165,361,0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020%。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但不限于《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5-030。会议于2025年5月26日在江苏省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汾越路2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陶峰华主持,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13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65,361,0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020%。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和监事薪酬方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议案6、7、8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陈益文、常小宝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就法兰泰克提前赎回“法兰转债”发表核查意见。法兰泰克于2020年7月31日公开发行了330,000手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33,000.00万元,发行期限6年。债券简称“法兰转债”,债券代码“113598”。转股价格经过多次调整,最新转股价格为7.45元/股,自2024年6月7日起生效。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规定,若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27日满足上述条件,触发赎回条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前赎回“法兰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法兰转债”全部赎回。经核实,相关主体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未持有或交易“法兰转债”。保荐机构认为,法兰泰克本次提前赎回“法兰转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无异议。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5-031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27日已连续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45元/股的130%,即9.69元/股。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法兰转债”已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法兰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法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法兰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7.45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法兰转债”满足本次赎回条件的前6个月内,不存在交易“法兰转债”的情形。公司将尽快披露相关公告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