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16日收盘,嘉华股份(603182)报收于12.94元,下跌0.38%,换手率2.08%,成交量1.93万手,成交额2485.48万元。
5月16日,嘉华股份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155.0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70.6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84.36万元。
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为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地点位于山东省聊城市莘县鸿图街19号公司会议室,由董事长李广庆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11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6,066,9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500%。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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