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峰水泥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新经济股权投资的议案》。公司计划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自有资金进行新经济股权投资,投资范围包括半导体、新材料、新能源、环保等行业优质成长性项目。投资方式包括直接对标的项目进行股权投资、与其他股权投资基金等专业机构合作开展股权投资等方式。该投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