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生物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内蒙古证监局《警示函》。公司在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方面存在问题,包括现金管理余额超出公司董事会授权额度、投资产品到期时间超出公司董事会授权且未及时披露等。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将在规定期限内向内蒙古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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