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扬联众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同和前任高级管理人员杨宁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等,于2022年11月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2025年1月17日,苏同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4164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苏同和杨宁在2020年7月20日至2021年1月5日期间,通过控制使用20个证券账户,利用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并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等手段,影响“华扬联众”股票价格和交易量,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此外,苏同还存在虚假卖出“华扬联众”的行为,未如实披露重要股东交易信息。中国证监会对苏同和杨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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