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棉股份公告,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不超过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6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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