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16日收盘,柏楚电子(688188)报收于192.99元,上涨1.27%,换手率0.5%,成交量1.03万手,成交额1.98亿元。
柏楚电子2025年1月16日的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44万元,占总成交额0.05%;游资资金净流出376.19万元,占总成交额1.9%;散户资金净流入366.75万元,占总成交额1.85%。
中信证券作为柏楚电子的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柏楚电子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611,687,075.48元,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958,395,183.23元。拟延期的募投项目包括“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智能焊接机器人及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和“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截至2025年1月10日,前述项目的募集资金实际投入进度分别为8.43%、7.60%和8.85%,以及37.36%、15.26%和57.04%。延期原因为市场需求变化和技术升级需求。公司对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决定继续实施项目。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事项无异议。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智能焊接机器人及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和“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仍具投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延期基于内外部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决策程序,制定相应操作流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损害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柏楚电子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议案》。公司决定将“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智能焊接机器人及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此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截至2025年1月10日,上述三个项目的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分别为: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累计投入15,668.88万元,投资进度23.07%;智能焊接机器人及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累计投入5,301.38万元,投资进度14.46%;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累计投入17,698.51万元,投资进度59.83%。延期原因为市场需求变化和技术迭代,公司需进一步规划和升级项目,以适应更高功率段的激光加工设备需求及拓展应用场景。公司对这三个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仍具备投资价值,并决定继续实施。监事会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表示同意。
柏楚电子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款项(如员工工资、税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差旅费等),随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此举旨在提高资金支付效率,符合银行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611,687,075.48元,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958,395,183.23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总线激光切割系统智能化升级项目、超快激光精密微纳加工系统建设项目等。部分项目已结项,节余资金中的12,000万元转至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操作流程包括签订合同、发起付款申请、自有资金支付、台账记录、等额置换等步骤。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无异议。监事会认为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中信证券作为柏楚电子的保荐机构,对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为提高资金支付效率及符合银行相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如员工薪酬、税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差旅费等),并在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此外,公司拟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在到期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建立了详细的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操作流程,包括合同签订、付款申请、自有资金支付、台账记录及保荐机构监督等环节。此操作流程已在2025年1月16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认为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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