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16日收盘,华体科技(603679)报收于12.55元,上涨1.21%,换手率2.84%,成交量4.68万手,成交额5896.08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0.57万元,占总成交额0.52%;游资资金净流出119.21万元,占总成交额2.02%;散户资金净流入149.78万元,占总成交额2.54%。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679,简称“华体科技”)于2025年1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2025﹞6号)。警示函指出,公司在部分贸易业务中作为代理人却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导致2023年度财务报告中多计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各639.09万元。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董事长兼总经理梁熹、财务总监蓝振中对此负有主要责任。依据相关规定,四川证监局对公司、梁熹、蓝振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需汲取教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经营业务和财务工作规范化水平,杜绝类似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公司表示高度重视,将加强学习,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此次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按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2025年1月16日,公司股价已出现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触及“华体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华体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1个月内(即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2月16日),如再次触发“华体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5年2月17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华体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华体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公开发行了2,088,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0,880万元,并于2020年4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体转债”,债券代码“113574”。根据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华体转债”自2020年10月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47.72元/股。经过多次调整,最新转股价格为30.53元/股。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将“华体转债”转股价格由30.53元/股向下修正为16.35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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