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2月30日ST证通公开信息显示,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胜强、副董事长许忠慈、张涛、周军、黄毅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15年,证通电子收购广州云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云硕)70%股权,将广州云硕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7年10月17日至12月4日,广州云硕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晶存储)签订6份采购合同,约定向紫晶存储采购存储设备、管理软件等产品,合同金额合计2,177.4万元。2017年11月1日、2018年8月23日,广州云硕分别与北京一点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一点)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将紫晶存储相应货物销售给北京一点,合同金额合计2,648.14万元。上述采购、销售业务涉及的货物未真实交付,均不具有商业实质。通过虚构上述业务,广州云硕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7,641,509.43元,虚增营业成本12,564,102.56元,虚增利润5,077,406.87元;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6,886,194.69元,虚增营业成本6,046,153.86元,虚增利润840,040.83元。广州云硕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17年、2019年利润总额分别虚增5,077,406.87元、840,040.83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78%、12.52%。公司2017年、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1年11月29日,公司披露《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该文件使用了2019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公司上述2021年非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处罚决定如下:
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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