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27日收盘,中恒集团(600252)报收于2.57元,上涨1.98%,换手率1.24%,成交量41.36万手,成交额1.06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中恒集团主力资金净流入853.94万元,占总成交额8.04%。
- 公司公告:中恒集团拟协议转让莱美药业247,426,064股股份,因征集时间不足暂缓公开征集。
- 公司公告: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聘任王海润为总法律顾问、修订多项制度及设立合资公司等。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853.94万元,占总成交额8.04%;游资资金净流出247.69万元,占总成交额2.33%;散户资金净流出606.26万元,占总成交额5.71%。
公司公告汇总
- 关于拟协议转让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进展公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恒集团)于2024年12月13日披露了关于拟协议转让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莱美药业)247,426,06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股票(占莱美药业总股本的23.43%)的公告,意向受让方公开征集期为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6日。截至2024年12月26日,征集期限届满,多家意向受让方与公司进行了沟通,但因征集时间内意向受让方无法完成充分尽调和内部流程审批,且尚未就股份转让条款与中恒集团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决定暂缓本次公开征集,后续将继续接触合适的意向方推进股份转让事项,择机重新启动公开征集程序,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聘任王海润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 修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 修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 制定《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管理办法》。
- 控股子公司莱美药业为其参股公司康德赛向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展期,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全资子公司中恒怡鑫科创投有限公司与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南宁产投统一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设立复星医药(南宁)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中恒怡鑫出资3,400万元,持股比例34%。
- 择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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