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27日收盘,丽珠集团(000513)报收于38.09元,上涨0.82%,换手率0.98%,成交量5.74万手,成交额2.18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丽珠集团主力资金净流出2860.68万元,占总成交额13.11%。
- 公司公告:丽珠集团完成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数量16,474,56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8%。
- H股公告:2024年12月27日购回54,200股H股,每股购回价为27.3港元至27港元,总付出价格为1,476,195港元。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860.68万元,占总成交额13.11%;游资资金净流入237.72万元,占总成交额1.09%;散户资金净流入2622.96万元,占总成交额12.02%。
公司公告汇总
- 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 2024年1月18日,公司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截至2024年12月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了公司A股股份共计16,474,5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8%,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37.96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32.95元/股,已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782,582.73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及实际执行情况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
-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2024年12月25日,公司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注销股份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回购股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后续公司将尽快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 2024年1月18日,公司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截至2024年12月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了公司A股股份共计16,474,5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8%,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37.96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32.95元/股,已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782,582.7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的上限,公司已按既定方案完成回购。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
-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 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
- 三、股份注销安排
-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2024年12月25日,公司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注销股份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回购股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后续公司将尽快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 四、注销完成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 | 股份性质 | 注销完成前 | 注销完成后 | | --- | --- |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9,960,260 2.15% | 19,960,260 2.19%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907,860,034 97.85% | 891,385,470 97.81%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00,807,617 64.75% | 584,333,053 64.12% | | 2、境外上市外资股 | 307,052,417 33.09% | 307,052,417 33.69% | | 三、股份总数 | 927,820,294 100.00% | 911,345,730 100.00% |
- 五、合规性说明
- 公司回购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 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 六、后续事项
-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包括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等工作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H股公告
- 翌日披露报表-回购股份
- 翌日披露報表 (股份發行人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變動、股份購回及/或在場内出售庫存股份)
- 公司名称: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呈交日期:2024年12月26日
- 第一章节
- 股份分类:普通股
- 股份类别:H
- 于香港联交所上市:是
- 证券代号:01513
- 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数目:307,052,417
- 库存股份数目:0
- 已发行股份总数:307,052,417
- B. 赎回/购回股份(拟注销但截至期末结存日期尚未注销)
- 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12月24日购回但尚未注销的H股数量及价格详见原文。
- 第二章节
- 股份分类:普通股
- 股份类别:A
- 于香港联交所上市:否
- 证券代号:000513
- 说明:人民币股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 A. 购回报告
- 2024年12月26日购回股份数目:145,300
- 购回方式:于其他证券交易所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
- 合共购回股份总数:145,300
- 购回股份(拟注销)数目:145,300
- 购回股份(拟持作库存股份)数目:0
- 每股购回价或每股最高购回价:38 RMB
- 每股最低购回价:37.72 RMB
- 付出的價格總額:5,498,669 RMB
- B. 在本交易所作主要上市的发行人的其他资料
- 购回授权的决议获通过的日期
- 发行人可根据购回授权购回股份的总数
- 根据购回授权在本交易所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购回股份的数目
- 占购回授权的决议获通过当日的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数目的百分比
- 在A部所述的股份购回后再进行任何新股发行或库存股份再出售或转让所适用的暂止期
- 确认
- 根据《主板上市规则》第13.25C条/《GEM上市规则》第17.27C条,我们确认,据我们所知所信,第一章节所述的每项股份发行或库存股份出售或转让已获发行人董事会正式授权批准,并遵守所有适用上市规则、法律及其他监管规定进行。
- 呈交者:杨亮 (姓名)
职銜:秘书 (董事、秘书或其他获正式授权的人员)
翌日披露报表-回购股份
- 公司名称: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呈交日期:2024年12月27日
- 已发行股份变动情况
- H股:2024年12月26日和2024年12月27日,已发行股份总数均为307,052,417股,无变动。
- A股:2024年12月26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为604,293,313股,2024年12月27日无变动。
- 购回股份情况
- H股:2024年12月27日购回54,200股,每股购回价为27.3港元至27港元,总付出价格为1,476,195港元。
- A股: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7日,分别购回145,700股、145,300股和144,400股,每股购回价分别为37.75元、37.84元和38.08元,总付出价格分别为5,499,457元。
- 确认内容
- 根据《主板上市规则》第13.25C条/《GEM上市规则》第17.27C条,我们确认,据我们所知所信,第一章节所述的每项股份发行或库存股份出售或转让已获发行人董事会正式授权批准,并遵守所有适用上市规则、法律及其他监管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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