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1月22日冠城新材公开信息显示,独立董事胡超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违规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你作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大通或公司)独立董事,你的证券账户于2024年7月2日至10月28日期间存在买卖冠城大通股票情形,合计买入公司股票27,900股、卖出12,700股。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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