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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股市必读:上海建工三季报 - 第三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减2.75%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4-10-31 02: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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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0月30日收盘,上海建工(600170)报收于2.47元,上涨2.49%,换手率1.84%,成交量163.78万手,成交额4.03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上海建工主力资金净流入4558.04万元,占总成交额11.32%。
  • 股本: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6.4万户,较6月30日增加3637户,增幅为2.27%。
  • 业绩: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680.36亿元,同比下降13.52%;单季度归母净利润5.25亿元,同比下降2.75%。
  • 公告:上海建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上海建工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上海建工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上海建工2024-10-30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558.04万元,占总成交额11.32%;游资资金净流出1721.99万元,占总成交额4.28%;散户资金净流出2836.05万元,占总成交额7.04%。大宗交易10月30日上海建工现234.65万元大宗交易。

股本股东变化

近日上海建工披露,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6.4万户,较6月30日增加3637.0户,增幅为2.27%。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5.54万股减少至5.42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3.27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上海建工2024年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2140.13亿元,同比下降4.05%;归母净利润13.51亿元,同比上升4.3%;扣非净利润7.89亿元,同比上升0.21%;其中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680.36亿元,同比下降13.52%;单季度归母净利润5.25亿元,同比下降2.7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8650.37万元,同比下降45.71%;负债率85.78%,投资收益9040.56万元,财务费用15.09亿元,毛利率8.19%。

公司公告汇总

上海建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应参会董事8名,实参会董事8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上海建工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海建工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对发生事实损失的资产作财务核销处理。本次共核销资产39,972,802.32元,均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其中:应收账款24,795,621.17元,其他应收款15,177,181.15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海建工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海建工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海建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本公司股份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海建工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邵浙民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上海建工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运营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财务核算体制健全,财务报告数据真实,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市价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控股股东没有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海建工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规范有效,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核销事项。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海建工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海建工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2024-048 债券代码:240782 债券简称:24沪建 Y1 债券代码:240783 债券简称:24沪建 Y2 债券代码:241305 债券简称:24沪建 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9日10点00分 - 召开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66号B楼201会议室-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19日 -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1 - 议案名称:《上海建工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投票股东类型:A股股东 -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建工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47) - 特别决议议案:无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A股- 股票代码:600170- 股票简称:上海建工- 股权登记日:2024/11/13-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大会有序组织和召开,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同时,建议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通过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进行会议登记-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66号上海建工大厦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35318170- 联系传真:021-55886222- 电子邮件:ir@scg.com.cn- 个人自有账户持股的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信函或传真登记须将股东身份凭证复印件在2024年11月15日前以信函或传真送达本公司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将坚持朴素从简原则,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不给予礼品及其他经济利益,不设餐食接待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 | --- | --- | --- || 1 | 《上海建工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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