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0月23日人福医药公开信息显示,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人福医药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杰、总裁邓霞飞、副总裁李前伦、副总裁吴亚君、董事王学海、艾路明因资金占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未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人福医药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集团)在2018年至2022年3月期间,存在通过合作单位向人福医药借款、代垫税费占用人福医药资金的情况,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2年4月28日,人福医药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及整改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截至2022年4月15日已归还全部本金及占用期间利息的情形进行了披露。
二、未及时审议及披露关联交易。人福医药于2018年11月出售武汉珂美立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美立德)100%股权、于2022年3月向珂美立德购买约16.45亿元房产、于2022年3月收购湖北葛店人福药用辅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葛店药辅)40%股权、于2016年1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与武汉市新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洪建筑)累计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约4.40亿元,但公司未按规定对上述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直至2024年7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8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才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补充审议及披露。三是未及时披露子公司股权信息及前期财务报告存在会计差错。2022年12月23日,人福医药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披露了前期关于金科瑞达(武汉)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武汉泽丰长江医药投资有限公司、绿之源健康产业(湖北)有限公司、宜昌三峡普诺丁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建德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武汉睿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智盈新成(武汉)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信息披露不准确、财务报告存在会计差错的情形,并对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处罚决定如下:
对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艾路明、王学海、李杰、邓霞飞、吴亚君、李前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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