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0月21日*ST美讯公开信息显示,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晓红、郭晨、方巍、宋林林、宋火红因信息披露违规,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2020年度参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方开展的苹果手机、康佳彩电、华为手机贸易业务,该贸易业务存在合同闭环和资金闭环,为虚假的购销业务。公司通过虚假贸易业务虚增2020年度营业收入57,823.56万元、营业成本57,459.25万元,分别占当年营业收入的61.53%、营业成本的62.18%,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文件,引用了上述虚假贸易业务收入数据,公司2020年1—9月确认的虚假贸易业务收入为57,823.5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86.21%。2021年3月中国证监会批准了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即向控股股东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6,560.01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京美电子智能终端生产线改造项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构成欺诈发行。(三)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2021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等会计处理不当。2023年4月29日,公司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2021年公司净利润错报金额为1,962.98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净利润比例为38.35%,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处罚决定如下:
对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宋林林、时任总经理宋火红、时任财务总监郭晨、时任董事董晓红、时任监事长方巍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宋林林、宋火红、郭晨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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