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0月11日收盘,永辉超市(601933)报收于2.91元,下跌9.91%,已连续跌停3天,换手率4.57%,成交量414.54万手,成交额12.25亿元。
10月11日永辉超市(601933)收盘报2.91元,跌停,当日成交4.15亿元。根据收盘数据统计,该股已连续3日下跌,近5个交易日中有3日跌幅超5%。前10个交易日资金流向情况:主力资金累计净流出5.66亿元,股价累计上涨20.4%;融资余额累计增加1.77亿元,融券余量累计减少15.89万股。该股最近90天内共有10家机构给出评级,买入评级4家,增持评级6家;过去90天内机构目标均价为3.4。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78亿元,占总成交额22.66%;游资资金净流入1.23亿元,占总成交额10.07%;散户资金净流入1.54亿元,占总成交额12.59%。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 12月 13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 12月 29日召开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公司向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出售所持有的 388,699,998股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转让价格为4,530,059,250.07元人民币。根据公司与大连御锦签订的《转让协议》,前述交易资金由大连御锦分八期支付。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出售资产方案的议案》,公司与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该协议调整支付方案并补充王健林先生、孙喜双先生、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为交易担保方。根据《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出售资产方案的公告》中《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第四期股权转让款 300,000,000.00元应于 2024年 9月 30日前完成支付。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该转让款项,购买方大连御锦未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公司已向大连御锦、王健林先生、孙喜双先生、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发出加速到期通知函,要求大连御锦立即向公司支付款项,并请王健林先生、孙喜双先生、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公司将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追究大连御锦、王健林先生、孙喜双先生、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律责任。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存在无法及时履约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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