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9月19日收盘,海科新源(301292)报收于11.48元,上涨2.41%,换手率3.38%,成交量2.87万手,成交额3263.93万元。
海科新源2024-09-19信息汇总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40.32万元,占总成交额4.3%;游资资金净流出148.0万元,占总成交额4.53%;散户资金净流入7.68万元,占总成交额0.24%。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注销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67,400股股份,减少注册资本167,400元,总股本由222,963,178股减少至222,795,778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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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注销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67,400股股份,减少注册资本167,400元,总股本由222,963,178股减少至222,795,778股。-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马立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聘任马立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马立军。- 关于调整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选举马立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公司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公司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会议届次更正的公告中指出,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的《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监事会届次存在错误,正确的会议届次应是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涉及的相关议案及同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均是由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除上述更正外,其他内容不变。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全部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决定注销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67,400股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167,400元,公司总股本将由222,963,178股减少至222,795,778股。此外,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15时30分,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9:15-15:00。会议地点为山东省东营市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邹城路23号公司会议室。审议事项包括《关于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26日。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张生安先生的辞职报告,张生安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张生安先生将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张生安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运作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生安先生的原定任期为2023年8月7日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生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6.9550万股份,直接持股比例为0.12%;东营市谛达威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53.1195万股,间接持股比例为0.69%;其配偶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张生安先生离任后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严格遵守其在《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张生安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职务,同时辞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公告披露日,张生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6.9550万股份,直接持股比例为0.12%;东营市谛达威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53.1195万股,间接持股比例为0.69%。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决定补选马立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马立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增补其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时马立军先生将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马立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东营市谛达威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53.1195万股股份,间接持股比例为0.69%。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马立军先生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认为,马立军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一致同意马立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将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67,400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167,400元。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2,963,178股减少至222,795,778股。此外,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涉及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股份发行原则、财务资助、增加资本方式、股份回购、股份转让限制、股东权利、股东义务、股东大会职权、董事义务、董事会职权、监事会职权等多项内容。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披露标准及披露程序,并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相关主体的职责、保密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此外,制度还对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关联交易、重大事件等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制定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和违规处理办法。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以及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相关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制度还规定了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股票锁定、股份买卖、信息披露等内容,并明确了相关人员的责任。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准则,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制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规则,并规定了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处理程序。章程还详细描述了股份发行、转让、增减和回购的条件与流程,并规定了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宗旨。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对公司、股东等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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