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9月9日ST永悦公开信息显示,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姚俊宾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5号)批准,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00万股,每股发行价6.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3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089.62万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210.38万元。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4年6月8日到期,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该笔5,000万元募集资金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4年6月27日,该笔募集资金尚未到期,公司尚未到期的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万元。2024年6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4年7月15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大丰无人科技产业园项目”结项,结余募集资金共计15,204.5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前期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均未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前归还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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