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7月12日晶华新材公开信息显示,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晓南、董事会秘书潘晓婵、财务总监尹力因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2023年7月17日,公司披露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盈公告,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00万元到1600万元,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00万元到1200万元,同比扭亏为盈。公司理应根据规则对半年度业绩进行客观、合理的估计,并在2023年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披露业绩预告,但公司迟至2023年7月17日才予以披露,未及时传递业绩信息明确市场预期。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口头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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