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4月4日收到银保监会盐城监管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宋建新),因财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外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罚款49万元(盐银保监罚决字〔2023〕1号)。
另外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如下:
周园因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外的利益负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警告,罚款10万元(盐银保监罚决字〔20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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