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兴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曹四夭信用社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2年12月26日收到乌兰察布银保监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兴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曹四夭信用社(法人/主要负责人:贾海),因兴和联社曹四夭信用社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罚款20万元(乌银保监罚决字〔202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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