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2月20日收到银保监会金华监管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法人/主要负责人:李霞)及相关责任人刘超,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刘超是前述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三项,对稠州银行金华分行给予罚款人民币30万元;对直接责任人刘超给予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金银保监罚决字〔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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