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乾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1月30日收到松原银保监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乾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人/主要负责人:杨光),因乾安联社违规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存在调查审查不严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罚款三十万元人民币(松银保监罚决字〔2023〕9号)。
另外对乾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如下:
李彦军因李彦军对乾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违规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存在调查审查不严问题行为负主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警告(松银保监罚决字〔2023〕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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