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福建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头支行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2年12月29日收到银保监会泉州监管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福建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头支行(法人/主要负责人:朱联福),因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依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福建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头支行处以30万元罚款(泉银保监罚决字〔202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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