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江苏东吴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银保监会苏州监管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江苏东吴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陶澄洲),因未按规定使用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未按规定建立完整规范的业务档案、虚列费用,依据《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一条第(六)项、《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警告,并罚款25万元(苏州银保监罚决字〔2022〕41号)。
另外对江苏东吴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如下:
李艳芬因对江苏东吴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未按规定建立完整规范的业务档案、虚列费用负管理责任,依据《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一条第(六)项、《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警告,并罚款6万元(苏州银保监罚决字〔202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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